处方详情 | 消石6两(朴消亦得),大黄8两,人参2两,甘草2两。 |
出处 | 《千金》卷十一。 |
炮制 | 上为末,以3年苦酒3升置铜器中,以竹箸柱器中,1升作一刻,凡3升作三刻,以置火上,先纳大黄,常搅不息,使微沸尽一刻,乃纳余药,又尽一刻,有余一刻,极微火使可丸如鸡子中黄。 |
功效 | 十二癥瘕,及妇人带下,绝产无子。 |
用法 | 欲下病者用2丸,若不能服大丸者,可分作小丸,不可过4丸也。欲令大,不欲令细,能不分为善。若人羸者可少食,强者不须食,20日5度服,其和调半日乃下。若妇人服之,下者或如鸡肝,或如米汁正赤黑,或1升,或3升。下后慎风冷,作1杯粥食之,然后作羹臛自养,如产妇法,6月则有子。 |
注意事项 | 禁生鱼、猪肉、辛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