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方详情 | 野狐皮(焙,炙)7枚,豹鼻(焙)7枚,狐头骨1具(炙),雄黄1两,腽肭脐1两,鬼箭羽1两,露蜂房1两,白术1两,虎头骨(炙)1两,驴毛4分,驼毛4分,驹毛4分,牛毛4分(烧作灰,若骨蒸,气如泥,加死人胸骨1两炙),阿魏2两(炙)。 |
出处 | 《普济方》卷二五四。 |
炮制 | 上为散,搅使调匀。先以水煮松脂,候烊接取以和散,和散之时,勿以手搅,将虎爪搅和为丸,如弹子大。 |
功效 | 梦与鬼交通,及狐狸精魅等。 |
用法 | 每用1分,于座下熏患者。欲熏之时,盖覆衣被,勿令药气轻泄,别捣雄黄为末以藉药,烧药节度,一如熏香法。 |
注意事项 | 忌桃、李、雀肉等。 |